先河环保成ST股,年报虚假记载+实控人股权转让藏“抽屉”协议,股民可索赔

先河环保300317,自2024年11月12日起股票简称变成“ST先河”,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成为ST股的原因是先河环保于2024年11月8日收到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部门认定,先河环保2022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指标涉嫌虚假记载,但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而言,先河环保财报虚假记载,是指将本该属于2021年的年终奖成本放在2022年度跨期计提,也就是说将2021、2022两年的年终奖成本都放在2022年计提费用,这样2022年虚增成本费用4380.40万元,虚减当年利润总额4380.40万元,虚减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导致先河环保2022年年报的利润总额数据虚假记载。

截止到目前,我们尚未见到先河环保对2021、2022这两年的会计差错作出更正。

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后续先河环保要想成功撤销ST标识,还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受罚事项已作追溯重述;二是处罚满一年。目前,先河环保刚刚收到《处罚实现告知书》,还不是正式的《处罚决定书》。据此,“ST”将跟随先河环保至少一年以上。

(以上摘自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11条)

除上述事项外,先河环保及相关股东还存在两个违规事项:

一是未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

2022年1月25日至2023年1月30日,先河环保使用资金购买、持有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其中,2022年4月18日、26日,持有银行结构性存款最高余额达4.4亿元,占公司 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73%。期间,先河环保未披露上述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分析指出,结构性存款与普通存款不同,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收益也不确定。先河环保大额购买此类投资产品,可能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属于《证券法》规定应当披露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有权知情,先河环保未及时披露同样也涉嫌信披违规。(臧小丽律师专栏)

二是股权转让暗藏抽屉协议,前实控人疑为代持。

先河环保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玉国曾在2022年5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向青岛清利转让了 566.75万股先河环保股份,且将其持有的先河环保 518.69万股表决权委托给青岛清利行使,青岛清利成为先河环保控股股东。张菊军间接持有青岛清利51%的股权,为先河环保新的实际控制人。2022年5月30日,李玉国、青岛清利在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了《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框架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补充协议》3份协议的主要内容。

而真实情况是:除上述3份协议外,青岛清利与李玉国还另外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补充协议》等5份协议。前述5份协议对股份转让价格和表决权委托事项进行了补充约定,这5份隐藏的抽屉协议,具体隐藏了什么,至今未见公开。

在实控人方面,河北证监局已查明,王光辉通过控制青岛清利公章证照和财务账簿等核心资料,经上海光和贸易有限公司和中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青岛清利49%的股权,筹措青岛清利收购先河环保的主要资金等方式,对青岛清利施加重大影响,并能够实际支配青岛清利的行为,青岛清利所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与事实不符。

针对先河环保及相关责任人的三个违规问题,受损股票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300137投资者有希望获赔:凡在2022年4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期间买入先河环保股票,且在2024年6月5日收盘持股的受损者。(索赔范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先河环保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基础资料准备清单:

1、买卖先河环保股票的对账单(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从首笔买入股票开始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现在);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文由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资本市场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执业十多年来,她先后代理投资者向一百多家违规上市公司提起了证券民事索赔诉讼,成功帮几千名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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