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马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马兰女士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马兰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马兰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新的独立董事到任之日或者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起生效,在此之前,马兰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马兰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马兰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