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了,朋友圈会消失吗?

近日,“去世了朋友圈会消失吗”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网友讨论关注。

据媒体报道,一名网友的爸爸去世近十年,以前想他的时候会去看看微信聊天记录或者他的朋友圈,最近却找不到爸爸的微信了。这让这名网友觉得崩溃,“哭到停不下来,我和爸爸在世界上的联络彻底消失了。”

对此,微信客服回应称:微信账号若长时间未登录(通常超过一年未登录)可能会被系统回收以保障安全。回收后,该账号的所有内容,包括朋友圈内容、头像、个性签名、微信号等都会被清空且无法通过任何方式找回或恢复数据。

网友在去世了朋友圈会消失吗”话题下留言。 

这位网友的遭遇触及了数字遗产管理的空白——当个体离世或账号长期闲置,其留下的数字资产该如何处置?

文|王晨娜 西安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讲师

编辑|李珅 瞭望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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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宝贵的资源是数据”

上世纪80年代,中国台湾记者戴文采采访隐居美国的作家张爱玲被拒后,通过翻找张爱玲的生活垃圾——如购物清单、食品袋、药品包装、银行账单等,拼凑出她的吃喝住行及经济、身体状况等核心生活细节。

这场以“物理垃圾(生活碎片)”为载体的隐私窥探,与当下通过数字痕迹追踪个人信息的逻辑如出一辙。

个体在数字空间留下的碎片化痕迹(如搜索记录、登录信息、位置标记、设备标识、账号凭证、冗余关联账号、浏览与消费记录,以及社交账号中的影像内容等),被称为“数据面包屑”(digital bread crumbs)。这些细微信息经技术或跨平台整合后,可拼凑出使用者或其关联亲友的完整画像,涵盖生活习惯、消费特征与行为偏好等方方面面的信息。

2006年,英国数据科学家克莱夫·亨比提出“数据是新的石油——它很有价值,但如果未经提炼,就无法发挥其潜力”。2017年《经济学人》杂志撰文“世界上最宝贵的资源不再是石油,而是数据”。这一论调成为描述数据价值的标志性观点。

2021年,数字隐私研究专家莉迪亚·蒙塔尔巴诺从商业应用视角进一步阐释这一价值判断,指出个人数据已成为驱动现代社会的新型“货币”,科技企业通过整合在线订单与物联网设备上生成的客户数据,可精准预测消费趋势,进而显著提升商业转化率。

新华社记者陈泽国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智能穿戴设备与智能网联汽车的推广,以及人工智能和万物互联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跑步时的运动轨迹、看电视的内容偏好、刷手机的交互记录,甚至乘车时的路线选择,都在持续生成碎片化数字痕迹。技术的迭代让“数据面包屑”的产生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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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协同的治理体系

数字资产在当代社会具有巨大的价值,但数字遗产的治理滞后于数字技术发展的现状,宜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多方协同的治理体系。

首先,建设国家个人数字档案馆,守护数字遗产的公共价值。

通过官方机构介入个人数字资产治理,既能破解现有企业“重运营效率、轻遗产传承”的行业痛点,又可依托国家公信力筑牢数据安全屏障,这一治理路径已成为全球数字时代治理的重要探索方向。

在个人电子数据权益保障领域,瑞典2018年修订的《继承法》具有标志性意义。该法案首次明确将个人数字资产纳入遗产继承范畴,允许继承人凭合法法律文件申请获取逝者数字账户访问权限。尽管瑞典尚未同步推进国家主导的个人档案保管体系建设,但其在个人数字资产法律定性与继承程序上的突破,为全球个人数字遗产管理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借鉴。

其次,联动各级方志馆,构建跨领域、融合式个人数据档案馆。

在国家个人数字档案馆建设进程中,可充分依托方志馆现有资源与框架优势(包括方志馆本身的场地、馆藏、技术等优势),将个人数据收集、保管和利用纳入其数字化服务体系,借助方志馆的空间网络与公信力提升个人数据档案馆的覆盖面与可信度;同时,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前沿科技与个人数据档案馆建设、方志多样化发展的融合创新。例如,利用区块链技术保障个人数据的完整性与溯源性,依托人工智能实现个人数据与地方历史文化数据的关联性与数据饱和性分析,既丰富方志内容维度,也为个人数字资产的长效管理提供多领域、跨行业支撑。

第三,积极构建以民生为导向的各省市数字档案场地与服务体系。

以杭州为例,其在数据产权登记、要素流通领域开展的试点实践,已在个人数字资产存管的核心需求领域——如权属界定、合规流转等方面,迈出具有建设性的关键步伐。

作为国家级数据产权登记试点城市,杭州于2025年8月通过杭州数据交易所颁发了全市首张数据产权登记证书,不仅明确了数字资产官方“法定身份”的编码规则,更构建起“确权-评估-流通”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框架,为个人数字资产后续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底层制度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虽未单独建设个人数字档案馆,但其依托“城市大脑”中枢系统与政务数据共享体系,已实现户籍、不动产等高频政务数据的电子化存管与亲属查询服务。居民将“浙里办”APP及移动设备终端关联后,可实现“足不出户,一键办理”。

这种“以民为本”的数字档案管理思路,与个人数字遗产托管的需求逻辑高度契合,本质上是个人数字资产存管模式的前置探索。从长远规划来看,该模式有望进一步延伸至个人数字资产全领域,为个人平台账号、会员、积分、个人网盘、照片流、电子产权、电子授权、数字作品、电子合同等多元化电子资产的权属认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式,为全国范围内个人数字档案馆建设积累地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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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齐发力

企业作为数字遗产治理的核心主体,应主动承担“数据存续与移交”的关键责任,构建与数字时代相适配的服务体系。具体可从四方面推进:

其一,以立法强制规范服务基础。国家可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互联网平台、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科技厂商等主体,为用户提供“免费安全的数字遗产登记”基础服务。用户在注册阶段即可填写遗产继承人信息、数据处置偏好(如部分删除、全部移交),企业需对这类核心信息实施永久性加密存储,间接确保数据权属相关记录的安全性、完整性。

其二,从资源保障角度破解服务短板。针对当前“备份恢复数据”机制实效不足的问题,企业应主动承担起为用户提供与其购买设备存储容量相匹配,甚至远超设备存储空间的免费云端备份空间,避免因免费存储容量低于设备内存、付费扩容成本过高等问题,导致备份机制流于形式。

此举既能解决用户实际使用痛点,也可推动企业同步升级虚拟备份空间的存储能力与数据备份服务质量,提升数字遗产存续的技术支撑水平,并从“为客户着想角度扩大复购客户群”。

其三,以机制创新降低移交门槛。对离世用户账号,企业应有意识主动开发人工智能提醒机制:在核实继承人合法身份后,主动提供免费的数据提取、保存、管理通道,严禁设置充值、会员等付费门槛。例如,某些内容平台可在身份核验通过后,免费向继承人导出离世用户的歌单、收藏记录、浏览习惯等数字资产,而非以付费访问作为前提,切实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其四,以统一标准防范存续风险。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数字遗产移交标准”,明确数据格式、移交流程等关键规范,避免因企业经营终止或技术迭代导致数字遗产无法读取。

此外,应将企业数字遗产服务质量纳入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与慈善指数考评范畴,从制度层面引导全社会形成重视个人数字资产保护与管理的共识。

数字资产的特殊性,还需法律框架与实践机制层面同步突破,既要明确其继承地位,也要解决传承中的技术梗阻:

一方面,积极推动数字遗产纳入遗嘱法定分配范畴,完善顶层法律设计。建议修订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字遗产的权属性质、继承流程与法律边界——允许用户在遗嘱中清晰指定社交账号、虚拟货币、云端数据、电子版权等数字资产的继承人,使其与房产、存款、知识产权等传统资产享有同等法律保护地位,消除数字遗产“继承无据可依”的制度空白。

这一改革不仅能保障用户对数字资产的处分权,更能为司法实践中数字遗产继承纠纷提供明确裁判依据,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建立“财产(数字资产)密码合法破解”规范化机制,破解技术传承难题。可由法院或公证处牵头,联合金融机构与具备资质的技术企业共同组建“密码恢复与数据提取国家(或各省市)中心”,明确该机构的法律授权、操作规范与责任边界。

继承人在提供遗嘱、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完整合法材料后,可向该中心申请破解被继承人的银行账户密码、支付平台密码、重要数据加密密码等敏感信息;同时,该中心的全部破解过程均可借助人工智能溯源技术、区块链存证技术、视频拍照取证留证技术等手段,全程录像存档并生成不可篡改的操作记录,确保每一步流程合规可查,从技术与制度层面双重防范个人数据泄露、滥用或篡改风险,彻底解决因密码遗忘、技术封锁导致的数字资产“沉睡”或数据永失困境,实现数字资产的安全、有序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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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全球化挑战

数据跨境流动的常态化与数字资产的无界性,使跨境数字遗产治理成为全球数字治理体系的重要议题。

当前,不同国家和地区基于主权原则、法律传统与利益诉求形成差异化数字政策——如部分国家侧重数据本地化存储,部分国家强调数字资产的财产权属性,这种规则碎片化导致跨境数字遗产继承常面临“法律适用冲突”“平台规则壁垒”“数据流动受限”等困境,亟待构建多边协同的全球跨境数据治理框架。

2024年联合国发布的《全球数字契约》,以“人权、发展、治理”为核心锚点,明确强调国际人权法在数字空间的普遍适用性,重申隐私保护、信息获取权等基础数字权利,为跨境数字遗产治理提供了价值遵循。《契约》所倡导的“多元主体共治”理念尤为重要,通过推动国家、互联网企业、学术界、民间组织等协同参与,可打破单一主体主导的治理局限,加速形成全球共识性规则,为构建包容平等的数字生态奠定基础。这意味着,国际层面的共识凝聚已迈出关键步伐。

在区域与双边实践中,技术合作与规则对接已呈现创新探索。例如,2024年7月中国与希腊联合成立“中希数字遗产联合实验室”,整合两国在文化遗产数字化、虚拟展陈、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开展跨国联合研究与实践。这类合作不仅为文化类跨境数字遗产的存管、传播提供了技术范本,更探索出“技术标准互认+机构协同联动”的创新治理路径,为探索更广泛的跨境数字遗产合作积累了创新方案。

构建这一框架需聚焦三个核心方向:

其一,推动形成跨境数字遗产法律适用准则,明确不同类型数字遗产(财产性、人身性)的法律适用优先级,减少司法实践中的冲突;

其二,建立多边技术标准协调机制,统一跨境数据移交的格式规范、加密标准与安全认证流程,破解因技术迭代或平台关闭导致的数据流失问题;

其三,鼓励“政府-企业-国际组织”协同发力共同推动互联网平台建立跨境数字遗产服务统一接口。

当个人“数据面包屑”——从社交动态、个人账号、家庭影像到创作作品如空气般渗透日常生活,并成为承载个体人格特质与情感联结的数字载体时,我们面临着一组核心治理命题:既不能放任这些“面包屑”因缺乏规则约束而随意飘散、永久流失;也不能因噎废食,以“毁灭数据”的极端防护方式换取表面安全,忽视数字遗产背后不可替代的人格价值与情感意义。

“去世了朋友圈会消失吗”话题引发广泛讨论,并非偶然的个案争议,而是数字时代发展至特定阶段的关于数字治理的必然反思。数字资产的管理需跳出“重安全轻价值”“重财产轻人格”的传统思维,向数据治理精细化、人性化、个性化、服务化、动态化与可持续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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